辛苦工作一整年下来,公司账户积累了一定的盈余资金,股东应该如何合理合法取钱出公司?怎么做才能税务利益最大化?
本文会为大家分享4种最常见的方法,并分析每种选择的利弊。
1.股东税后红利 – Dividends 股息/分红
当公司纳税时,就会生成imputation credits,每支付1刀的税款可获得1刀的imputation credits。imputation credits可以附加到股息上以避免股东双重征税。
这里的问题是,无论股东的个人税率如何,公司都需要在支付股息时额外支付RWT的5%。如果股东的个人税率低于28%,则imputation credits无法退还,但可以累积到下一年。
然而,如果股东唯一的收入来自股息,实际上他们可能永远无法使用完这些tax credits,也就意味着股东通过公司将缴纳过多的税。
要了解imputation是如何运作的,请参考下文案例:
案例分享:
税前利润 | $10000 |
减28%公司所得税 | $2800 |
税后利润 | $7200 |
该公司有$7200的已纳税利润可供分配,但必须确保支付足够的RWT,以便附加的总credits占股息总额的33%。在这种情况下,所需的RWT为$500($7,200×5%/72%)因此应付净股息为$6,700 ($7,200-$500)。
已支付净股息 | $6700 |
加已支付的RWT | $500 |
加附加的imputation credits | $2800 |
等于股息总额 | $10000 |
从股东的角度来看,假设他们的个人税率为33%,上述股息将显示在股东的所得税申报表上,具体如下:
收到的股息 | $10000 |
个人所得税33% | $3300 |
减收到的imputation credits | $2800 |
减RWT | $500 |
应付剩余所得税 | $0 |
2.和员工一样给自己发工资并扣除PAYE
如果当年的实际利润低于预期,并且支付过多的工资使公司处于亏损状态,那么股东其实在当年多支付了税。
使用这个方法,过早的交税,少了回旋的余地,可能会导致在当年多交税。
优点是可能在申请移民,贷款,政府福利方面会有相对优势,因为单从银行流水单看股东的收入是稳定规律的。具体还是要看政策。
3.股东工资 shareholder salary
股东可以在年内不定额不定期从公司取款(drawings),然后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确定公司利润,并将其作为股东工资支付。
相比第二种方法而言,从税务角度出发,我们会更推荐这种方法。在税务分配上有相对更多选择的空间,来达到税务利益最大化。
但要注意,如果股东年内取款的额度超过公司可以在年底支付给股东工资的额度,专业上称overdrawn shareholder current account
就意味着股东欠公司钱。
出于税收目的,这被视为公司对股东的贷款,必须向股东收取利息或给税局交FBT。公司收取的利息收入需要纳税。并且收取的利息会使shareholdercurrent account的欠款额度变得更高。
4.股东取回给公司的投资
取回投资金额,是不需要交税的。
但这个方法还是要注意不能overdrawn shareholder current account。这个账户是记录公司与股东之间交易的。资金可以向任一方向流动,即从股东流向公司或从公司流向股东。股东通常会在公司成立初期投入初始资金进公司,并当公司盈利后从公司取钱供自己使用。
当股东取出的钱比他们投入的钱还多时,这个账户将被透支。给股东发股息,发工资等也会影响这个账户的bal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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